当纳税人未按时进行地税申报时,根据相关法规规定,地税部门会采取一定的行政措施来处理。
第一步:纳税人将会收到一份税收违法通知书,通知纳税人进行申报,同时要求纳税人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税款和罚款。
第二步:如果纳税人在收到通知后,仍然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缴税,地税部门将会对纳税人进行立案调查。
第三步:经过立案调查后,地税部门将会根据纳税人的缴税情况,决定对其处以行政罚款。
第四步:如果纳税人拒不缴纳罚款,地税部门将会有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,例如查封财产或冻结银行账户等。
地税部门对逾期申报的纳税人,会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对其处以行政罚款。罚款标准如下:
(1)未按期申报罚款:按税款的3%加上滞纳金的0.05%/天计算,罚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已缴纳税款的50%。
(2)虚报、漏报罚款:按虚报、漏报的税款5倍处罚,罚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已缴纳税款的50%。
(3)拒不纳税罚款:按逃税金额的3倍处罚,罚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已缴纳税款的50%。
(4)其他违法行为处罚:根据违法行为严重程度,罚款金额不超过已缴纳税款的50%。
如果纳税人在3年内未按时进行地税申报,地税部门将会对其进行“3年无缘无故未申报”的罚款处罚,罚款标准如下:
首先,地税部门将会核定纳税人未缴纳的税款,并计算出其未申报税款的税款、滞纳金和罚款总和。
其次,罚款金额按照逃税金额的3倍处罚,罚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已缴纳税款的50%。
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纳税人在立案查处期间自行主动申报,并缴纳了税款和罚款,那么罚款金额会相对较低。如果纳税人未主动申报,地税部门将会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罚,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困难。因此,纳税人应尽早履行缴纳税款的义务,以免后果严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