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彩评论
2023-06-14
《票据法》第五十三条规定:“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,在作出说明后,承兑人或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。”如果发生拒付。根据《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手续》第十章提示付款。提示付款业务处理(六)持票人接入点接收提示付款申请回复的超过处理。(4)如果提示付款回复为票据逾期提示付款后。
2023-06-14
票据持票人未在提示付款期内提示付款,导致丧失对所有前手的追索权。当企业收到的票据即将到期(或已到期),网银经办操作员可在“汇票服务”——“电票提示付款”——“提示付款申请”下。
2023-06-14
商业汇票逾期提示付款是指:商业承兑汇票过了提示付款期限,付款人的付款义务解除,即付款人可以不向承兑人进行付款。
2023-06-14
汇票到期后,原告于2020年12月14日、17日多次向承兑方提示付款,票据状态显示:逾期提示付款待签收,交易结果显示:签收方驳回(处理成功)。
2023-06-14
汇票到期日届满后,原告于2021年12月17日提示付款,于2021年12月21日被拒绝签收。此后就上述汇票,原告分别于2021年12月21日、12月27日再次提示付款均被拒。
2023-06-14
持票人于法定期限内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上提示付款的,即产生有效行使了票据付款请求权的效果,即便此后持票人撤回该次提示付款操作、于法定期限外再次提示付款。答:逾期提示付款待签收是指电子商业承兑票据过了提示付款的有效期,也就是提醒付款的截止日期已经过去,并且此时此刻票据买方付款尚未完成。
2023-06-14
持票人不提示付款,承兑人就可以不付款。根据《票据法》的规定,不同的票据,有不同的提示付款期限。